關于加強中藥藥渣資源化利用的建議
關于加強中藥藥渣資源化利用的建議
九三學社宜春市委員會專職副主委王堅和九三學社社員、宜春學院教授張文彬共同反映,中藥藥渣是中藥制藥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對中藥材進行提取處理后產生的廢渣,若處置不當,易腐敗污染地表水,滋生蚊蠅傳播疾病。但藥渣又多來源于天然植物,富含磷、氮、鉀等元素,具有良好的生物活性及安全性。因此,對藥渣進行資源化利用,既可消除污染,又可廣泛用于畜禽養殖、土壤改良等,形成良性循環。
當前中藥藥渣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綜合利用率不高。生態環境部頒布的《制藥工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鼓勵對中藥、提取類藥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藥渣作有機肥料或燃料利用。但據調研組對32家中藥生產企業提供的數據分析,我省中藥制藥企業年產藥渣大約為7.5萬噸,其中50%即3.75萬噸采用填埋、焚燒的方式進行處理。遠低于2017年國家發改委等13部委印發《循環發展引領行動》中要求到2020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3%。
2.處置管理不規范。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藥渣屬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應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要求處置。目前,生活垃圾填埋場一般不接收工業固廢,加上工業固廢貯存、處置場極少,以填埋方式的藥企多采取包給有資質的相關企業處理,藥企自身原則上不進行跟蹤。
建議:
1.兼顧各方,出臺政策,鼓勵資源化利用。藥渣屬于可堆肥垃圾,具有產方明確、產量穩定、收運便捷的特點;同時,藥渣資源化利用(制造有機肥等)技術難度不高,投入成本不大。建議政企協同,在中藥企業相對集中的地區建立藥渣資源化利用協同創新體,共同打造藥渣集中處理利用企業。
2.強化監管,追蹤溯源,壓實生產企業責任。堅決杜絕藥渣回收重新用于制造中藥材的現象。強化企業綠色發展意識,提高企業對藥渣資源化利用的認識,對資源化利用標桿企業實施正向激勵,對漠視該項工作的企業進行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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