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完善我省綠色統計核算體系的建議
——省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集體提案
關于完善我省綠色統計核算體系的建議
九三學社江西省委員會
綠色生態是江西省最大的財富,最大的優勢以及最大的品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江西一定要保護好,做好治山理水、顯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條經濟發展和生態文明水平提高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秶疑鷳B文明試驗區(江西)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中明確提出,江西省要“構建全過程的生態文明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體系”,生態文明建設的成效如何,需要一把尺子來衡量和檢驗,而這個尺子就是綠色統計核算體系。然而,目前的統計核算體系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統計核算體系不完善。一方面,目前的統計核算指標體系未能與時共進,存在缺失。以《江西省綠色發展指標體系》為例,雖然該體系涉及了7個一級指標56個二級指標,但是僅就工業而言,當前的一些用于評價工業綠色發展的指標體系,如單位工業增加值能源消耗量、單位工業增加值水資源消耗量、單位工業用地面積產生的工業增加值、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余熱資源回收利用率、廢氣資源回收利用率、人均工業增加值等指標尚未列入該體系;另一方面,目前江西省的統計核算體系綠色GDP導向尚不明確,各地市和省級統計年鑒和統計公報中尚未出現環境資源方面的統計核算數據。
二是統計核算時間上滯后。以2018年11月24日江西財經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江西省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協同創新中心在南昌發布的《贛閩貴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為例,這雖然是國內研究機構編制完成的首份生態文明試驗區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但是其編制的年份卻是2016年度的,存在著將近2年的滯后。如此結果無法支撐生態文明責任追究制度的運行。
三是統計數據質量堪憂。一方面,統計數據來源于國土資源、林業、水利、建設、環保等多個部門,由于不同的職能部門工作重點并不相同,對于統計數據的理解及其重要性程度的把控各有差別,從而導致各部門數據統計口徑不一致,重復統計或遺漏統計的現象時有發生;另一方面,由于各方面的壓力和需求,工業企業在填報相關統計數據時虛報或者謊報數據的情況時有發生,尤其是在能源消費和污染物排放數據方面,虛報能源消費量和廢水廢氣偷排、漏報現象層出不窮。
四是信息共享及公開不足。一方面,由于統計數據來源于多個部門,而目前江西省尚未形成數據聯動填報體系,各部門數據共享需要領導層層審批,且各部門鑒于自身利益需求及保密要求,對部分統計數據不予公開和共享,從體制機制上妨礙了統計信息的共享及公開;另一方面,部分部門和領導缺乏公眾監督意識,同時也存在由于領導要求或者部門的不作為行為等原因導致統計信息不予共享及公開的情況。
建議:
(一)完善綠色統計核算體系。一是依據江西省綠色發展需求,選擇性的增加綠色統計核算指標體系,讓指標體系更能體現出江西綠色發展特色;二是開展綠色GDP核算研究,建立起適應江西綠色發展的綠色GDP核算的總體框架,闡明核算基本思路與方法,確定基本核算內容,定義基本核算表式,并試點開展綠色GDP核算,以探索綠色GDP核算體系在江西省的應用效果,為江西省社會、經濟和環境三者間的協調發展提供可靠的數據信息;三是嚴格落實《江西省應對氣候變化部門統計報表制度》,為江西省綠色發展提供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核算基礎;四是在目前江西省編制的《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體系的基礎上,編制各區市《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為江西省各區市綠色GDP核算提供基礎數據。
(二)制度化統計核算工作。一是從體制機制上將統計核算工作制度化,改革現有統計核算體系,將綠色核算體系工作融入到統計部門現有工作中去;二是狠抓落實,確保綠色統計核算工作能按照相關要求按時按量完成;三是每年與社會經濟統計公報和統計年鑒一起,發布相關的綠色統計公報,充分發揮綠色統計核算體系對現有GDP統計核算體系的補充功能,同時也是發揮公眾監督作用以加快綠色統計核算進展。四是加強綠色稅制建設,鼓勵和推動企業配合政府部門完成綠色統計核算工作。
(三)加強數據監督審核。一是加強各部門之間的聯動,統一數據統計口徑,打通各部門數據聯通共享障礙,形成各部門數據聯通共享機制;二是創新數據收集監測技術與管理機制,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等新的統計途徑,引入新的方式和方法,建設涵蓋能源、資源、環境等各要素的監測統計體系;三是建立數據聯通直報平臺,從技術上實現數據聯動共享;四是完善數據審核機制,通過其他部門提供的數據信息,通過大數據模擬或模型預測手段,實現數據的交叉審核;五是不定時不定量的數據現場核實工作,確保數據可靠性;六是建立信用黑名單體系,定期曝光虛報或者謊報數據的企事業單位,并對列入信用黑名單體系的企事業單位予以相應的處罰措施。
(四)加大公眾監督力度。一是加強綠色統計核算體系宣傳,讓社會各界人士認識和了解綠色統計核算的必要性,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人士加大對綠色統計核算數據的監督,營造自己為自己負責的氛圍;二是監督和督促政府部門定期發布地區發展統計核算數據,定期公布地區發展資源環境消費數據信息;三是建立信息披露平臺,強制和規范企事業單位開展單位資源環境消費信息披露;四是加強公眾反饋的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回復,建立與信息披露平臺相輔相成的信息反饋平臺,并設立領導專線對未及時處理的問題和疑難問題予以監督和回復,以督促政府部門及企業事業單位處理盡快處理公眾反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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